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不是哪个中药铺都可叫“胡庆余堂”
绝不能让“李鬼”毁了知名商号我省率先立法保护知名企业
本报记者 李道演

  核心提示:《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商号管理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它与配套的《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共同对知名商号的申请前提、认定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对知名商号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全方位保护。该法规填补了我国商号管理法律制度的空白,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

  打着“绿城搬家”字样的搬家车每天都在绿城桂花城附近转悠;傍了浙江元通集团名声的宁波元通公司售后服务不好被媒体曝光,却让毫不相关的浙江元通集团受了冤枉;象山丹城闹市街的一间中药铺冒用“胡庆余堂”字号,也让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火冒三丈……这些发生在浙江省知名企业身边的麻烦事着实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烦恼,但是由于没有一部地方性商号保护法规,导致“李鬼”充当“李逵”的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知名企业的形象。
  去年3月1日,全国首部商号管理和保护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正式颁布,虽然到目前只实施了十个多月,但它的适时诞生,已经让浙江不少知名商号尝到了甜头。“在省内的企业之间,商号纠纷明显下降了,重大纠纷基本上没有了。”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张雪林在谈《规定》的实际保护效果时这样说道。

  知名企业的呐喊——傍者收手!
  “傍名牌者该到收敛的时候了。”四年前,中国西服名牌企业——法派集团,因为其企业商号屡屡被人侵犯,无奈地向社会发出这样的呐喊。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法派”西服是中国名牌产品,法派商标是浙江省著名商标,法派商号是浙江省知名商号。然而,随着“法派”商标和商号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一些精明的商家认识到了“法派”品牌的含金量,“法派”品牌、商号被傍、被侵权的事件屡屡发生。
  但由于我国现行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企业名称即商号在核准登记后,只在登记机关的辖区内同行业企业中享有专用权。因此,对于其他地区出现的同名企业,法派集团却毫无办法。

  浙江率先立法——力护知名商号
  从2007年3月1日起,法派集团的无奈至少在浙江省范围内消失了,作为全国第一部商号保护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它与配套的《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共同对知名商号的申请前提、认定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意味着,独具商业价值的企业无形资产不会因为法律空子被搭便车,经过苦心经营的名企业、老字号也不会转眼间多出个“同门”兄弟,大企业、名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志祥认为,《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最大的亮点在于,它结合浙江实际,把商号放到突出地位加以管理和保护,从立法原则、制度设计和立法技术等多个方面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对商号“近似”和涉及商号保护密切相关的“同行业”等重要法律概念问题予以明确,创立了知名商号制度,对知名商号进行特别保护。
  《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确定的知名商号保护制度,对同一登记机关名称含行业表述或不含行业表述商号间构成“近似”的情形、什么是“同行业”的情形等都予以了明确,对商号与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相同或近似引起权利冲突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全方位保护。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表示,《规定》是一部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办法》的实施,是省委关于“法治浙江”、“品牌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省建立起了对商号、商标更为健全的保护体系。